| 類型 | 手持式安全儀器 | 品牌 | 瑞昌 |
| 型號 | RC-1019 | 測量范圍 | 3歲以下兒童 |
| 測量 | 0 | 電源電壓 | 0(V) |
| 尺寸 | 41×41×66 mm(mm) | 用途 | 玩具類檢測 |
小物件筒是用來模擬3歲以下兒童的喉嚨測試細小物件是否可能通過的,屬于玩具安全性測試項目,由全不銹鋼材料制成,表面經鈍化處理,可根據客戶的需求制
符合標準: ASTM F963 EN-71 GB6675-2003
說明小物件測試器是用來模擬3歲以下兒童的喉嚨測試細小物件是否可能通過的.屬玩具安全性測試項目.由全不銹鋼材料制成,表面經鈍化處理.標準美國16 CFR 1500.48 / ASTM F963 4.8歐盟EN.2中國GB 6675-2003 A.5.9體積41×41×66 mm重量438 g材料不銹鋼S.S.T小物件檢測方法:以下內容屬于:1.個人經驗總結2.摘自相關文章僅供參考。測試目的:小物件測試器是模擬3歲以下兒童的喉嚨,用于3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上拆卸部件或脫落部件是否可以完全容入小物件測試器。使用方法及理解:1.在無外界壓力的情況下,將3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上拆卸部件或脫落部件放入小物件測試器,如通過此部件視為小物件。2.鑒于泡沫塑料容易破碎而產生小物件,建議3歲以下兒童適用的玩具不得采用泡沫塑料包裝。3.特別是玩具上的飾物,雖然能提高玩具的吸引力,但往往有可能存在是小物件。4.玩具碎片的理解:玩具塑料邊緣脫落的溢邊、在測試過程中脫落下的任何部件都為玩具碎片。5.木制玩具木節的理解:由于木制玩具存在天然的木節,一般情況木節比其他非木節部分容易脫落,必須進行考核。由于木節是天然存在,并非每個玩具都存在木節,因此木制玩具檢驗中,應充分考慮抽樣和檢驗的合理性。6.小物件測試包括正常使用和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中脫落的部件。7.在小物件測試前,首先必須理解可拆卸部件的定義,進行部件的可拆卸試驗,將能拆卸的部件全部拆卸,然后對被拆卸的部件進行小物件測試。設計方法:1.三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得設計有可拆卸的小物件。當然可存在不可拆卸的小部件,關鍵是用什么方式使小部件與玩具主體連接起來,使之在正常使用測試和合理的濫用測試時不脫落。2.三歲至八歲兒童使用的玩具不管是否設計有小物件,建議均列出警示說明。年齡界限:年齡范圍小物件測試要求36個月以下玩具上不能存在小零件37個月~72個月玩具上可以存在小零件,但必須有警示說明73個月以上可以存在小零件,不需設警示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