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 根據后備時間可分為標準型和長效型兩種。一般來說,標準型機內帶有電池組,在停電后可以持續較短時間的供電,一般不超過25 rain;長效型機內不帶電池,用戶可外接多組電池,以滿足長時間停電時持續供電的需要,一般滿載配置可達數小時以上。
UPS電池后備時間確定的主要依據是市電供電類別。不同的供電類別,蓄電池的后備時間是不同的。一類市電供電的UPS,可按后備時間0.5 h- 1 h配置;二類市電供電的UPS,可按后備時間1 h- 2 h配置;三類市電供電的UPS,12V松下65AH免維護鉛酸蓄電池 質保三年UPS電池可按后備時間2 h-8 h配置;四類市電供電的UPS,可按后備時間8 h-10 h配置。然而,電池后備時間受電池成本、安裝空間、回充時間等因素的限制,大多數UPS電池后備時間以不超過2 h為宜。在電力環境較差、停電較頻繁的地區,可以采用UPS與發電機配合供電的方式,提高UPS供電可靠性。
恒流充電是用分段恒流的方法進行充電。一般是通過充電裝置自身調整來實現的。可以任意選擇和調整充電電流,適應性較強,特別適用于小電流長時間充電,也有利于容量恢復較慢的蓄電池充電。缺點是初始充電電流過小,充電后期充電電流又過大充電時間長、析出氣體多、對極板的沖擊較大、能耗較高、效率較低(不超過6512V松下65AH免維護鉛酸蓄電池 質保三年UPS電池%),在充電過程中需有人看守,一般在初充電和在小電流進行去硫充電才使用。因恒流充電的變型是分段恒流充電,所以充電時為避免充電后期電流過大,應及時調整充電電流,還應注意充電電流的大小、充電時間、轉換電流的時機及充電終止電壓的選取等,應嚴格按照充電的規范(表1)來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