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自動噴霧灑水降塵裝置(以下簡稱裝置),能夠通過連續、自動灑水,在降塵除塵、凈化空氣的同時,還能吸收的有害氣體,降低瓦斯濃度,和治理粉塵作業環境,是粉塵危害的常規設備和重要設施;在電路系統上有較大的,具有集成電路一體化傳感器、時間設置等單片機智能控制電路;多種措施并舉,裝置能夠長期連續工作而無故障;該裝置主要適用于煤礦井下的采煤順槽、綜掘皮帶巷、主皮帶運輸巷、各種轉載點、噴漿作業等粉塵作業和具有性氣體的環境。
裝置按GB 3836.1-2000、GB 3836.2-2000、Q/ZJZ 022-2008等標準設計、制造和檢驗,產品質量合上述標準規定。
1.2使用環境條件
裝置在下列條件下能夠正常工作:
1、海拔高度不過2000m;
2、環境溫度;0℃~40℃;
3、大氣壓力:(80~110)kPa;
4、平均相對濕度≤95%RH(25℃);
5、含有沼氣、煤塵等性混合物的煤礦井下;
6、無腐蝕破壞金屬殼體及電器緣性能的氣體;
7、無淋水及其它液體侵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