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消應急電源廣州電源工廠銷售
用于帶混合負載時,EPS容量的計算方法:
(1)當EPS帶多臺電動機且都同時啟動時,則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
EPS容量=變頻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軟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2.5+星三角啟動機功率之和×3+直接啟動電動機之和×5倍
(2)當EPS帶多臺電動機且都分別單臺啟動時(不是同時啟動),則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
EPS容量=各個電動機功率之和,但須滿下條件:
※ 上述電動機中直接啟動的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7
※ 星三角啟動的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4
※ 軟啟動的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3
※ 變頻啟動的的單臺電動功率不大于EPS的容量
※ 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則應按上述條件中的數調整EPS的容量,電動機啟動時的順序為直接啟動在先,其次是星三角的啟動,有軟啟動的再啟動,后是變頻啟動的再啟動
(3)帶混合負載時EPS應遵循如下原則:
EPS容量=負載總功率之和,但須中以下六條件,若不滿足,再按照其中的容量確定EPS容量
※ 負載中直接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7
※ 負載中星三角同時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4
※ 負載中軟啟動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3
※ 負載中變頻啟動同時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 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當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電動機功率容量=直接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5+星三角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3+軟啟動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2.5+變頻啟動且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
若電動機前后啟動時間相差大于1分鐘均不視為同時啟動。
※ 同時啟動的負載(含非電動機負載)的當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同時啟動的負載的功率之和=同時啟動的非電動機總功率×功率因數+電動機當量總功率。






